【重要公告】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 所長遴選公告
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
公開徵求所長候選人啟事
一、依據本所「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所長推薦要點」規定辦理。
二、本所新任所長任期為3年 (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),連選得續任1次。
三、所長候選人應具備之資格如下:
- 具教育部審定之副教授以上或相當副教授以上資格。
- 學術專長為設計或管理領域,且碩士修讀設計或管理相關領域研究所,並獲設計學博士學位或管理學博士學位。
- 具備學術行政能力且品德高尚。
- 年齡計算至任期屆滿時未滿六十五歲。
四、所長候選人推薦方式如下:
- 本所專任教師三人以上連署推薦。
- 遴選委員會委員二人以上連署推薦。
- 校外講師以上教師三人以上連署推薦。
- 自我推薦。
五、所長候選人應提供下列資料:
- 基本資料:姓名、性別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號碼、聯絡地址、電話、照片、學術專長等 (如登記表所示)。
- 學歷:碩士及博士學位證書影本。
- 經歷:現職及重要經歷證明影本。
- 教師證書影本。
- 著作目錄。
- 所務構想計畫書 (如登記表所示)。
- 連署 (自我)推薦書。
六、資格審核通過後,公告合格之所長候選人將擇期辦理所務發展理念說明會。
七、校外候選人如獲校長擇定時,依本大學教師聘任規定辦理;如需借調者,依教育部訂頒之教師借調處理原則規定辦理。
八、有意參與遴選者,請自行上網 (https://icdm.ntub.edu.tw/)下載各式表件,填妥後連同相關資料於110年5月13日前 (以掛號郵戳為憑)將書面資料寄至: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100號「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所長遴選委員會」收。信封上請註明「應徵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所長」。所寄資料恕不退還。
九、本次遴選作業如有調整變更,悉依本所網頁 (https://icdm.ntub.edu.tw/)之最新公告為準。
十、本啟事如有未盡事宜,則依本校「院長、中心主任、所長、主任推薦準則」規定及遴選委員會決議辦理。
十一、查詢方式: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所長遴選委員會
簡助教 聯絡電話:03-4506333 #8128,傳真:03-4506323。
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所長遴選委員會 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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