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 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所務會議紀錄
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
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所務會議紀錄
時間:108年6月25日(星期二) 上午9時00分
地點:桃園校區 弘毅樓 A221會議室
主席:黃國珍教授兼院長 紀錄:鄭如齡
出席人員:葉助理教授栢虦、黃助理教授鼎豪
列席人員:鄭如齡行政組員
- 主席報告
- 討論事項
提案一:108年度自我評鑑訪視委員建議事項改善討論,提請討論。
說 明:參考校內自評委員建議事項改善計畫,如附件。
辦 法:俟本會議討論通過,辦理後續事宜。
決 議:依委員建議事項修正計畫。
提案二:103學年度核定改名、改制學校辦理之第2次改名改制後書審報告,提請討論。
說 明:參考103學年度核定改名、改制學校辦理之第2次改名改制後書審報告,如附件。
辦 法:俟本會議討論通過,辦理後續事宜。
決 議:依委員建議事項修正計畫。
提案三:有關本所口試及離校注意事項相關表件,提請討論。
說 明:相關表件如附件。
辦 法:俟本會議討論通過,辦理後續事宜。
決 議:修正後公告。
提案四:擬修訂「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輔導辦法」,提請討論。
說 明:1.依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修改。
2.修正條文,如下表所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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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條文 |
現行條文 |
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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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碩士學位論文口試 (一)碩士學位論文口試,研究生應檢附論文比對系統報告資料並經指導教授同意後,始得向所承辦人員依學校口試申請期程規定辦理。 (七)第二次碩士學位論文考試仍不及格者,即勒令退學。 |
四、碩士學位論文口試 (一)碩士學位論文口試,研究生應檢附論文比對系統報告資料並經指導教授同意後,始得向所承辦人員提出申請。 (七)第二次碩士學位論文考試仍不及格者,即令退學。 |
新增文字 |
辦 法:俟本會議討論通過,公告實施。
決 議:修正後公告。
提案五:有關推派108學年度院課程會議教師代表,提請 討論。
說 明:依據本院「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」第二點所示略以:「…各所系教師代表一人、學者專家及產業界代表三至五人。」
辦 法:俟本會議討論通過,辦理後續事宜。
決 議:108學年度院課程會議教師代表為葉栢虦助理教授。
提案六:有關本所108學年度課程會議學生代表,提請 討論。
說 明:依據本所「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」第二點所示略以:「…學生代表一人。」
辦 法:俟本會議討論通過,辦理後續事宜。
決 議:由每學年新生班代。
- 臨時動議
- 散會
